“宝宝屋”托育服务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32110218;(021)52725038;(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1.通过认定的条件(1)幼儿出生年月日在当年我区公益性临时托(计时托)服务的月龄范围内。(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上海市长宁区;或具有上海市长宁区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3)申请人和幼儿为监护人关系。(以随申办亲属码申请通过为依据)(4)托管幼儿具有上海市婴幼儿保健体检证明(以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定期体检报告为依据)。(5)幼儿监护人同意签订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纠纷处理方式等相关协议。2.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不符合以下任意一条的,不予批准:(1)幼儿出生年月日不在当年我区公益性临时托(计时托)服务的月龄范围内的。(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不在上海市长宁区;且不具有上海市长宁区居住证,或证件在不在有效期内的。(3)幼儿无保健体检证明,或体检记录超过6个月的。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关注并进入“长宁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宝宝屋进入 2.下载随申办APP,查找进入长宁区旗舰店并收藏,点击宝宝屋服务进入 3.进入微信查找随申办小程序并进入,查找进入长宁区旗舰店并收藏,点击宝宝屋服务进入 4.进入支付宝查找随申办小程序并进入,查找进入长宁区旗舰店并收藏,点击宝宝屋服务进入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区坚持“政府主导、安全普惠、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就近就便”的原则,为1-3岁幼儿家庭提供多样化的照护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多元需求,推动本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社区内设置嵌入式、标准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100%,开设托班的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配置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宝宝屋,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多元托育服务”。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中要求“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街镇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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