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26097646
窗口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58号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原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办理方式
1.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一份。2.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班主任的意见,对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汇总。3.学校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对学校上报的《资助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4.资助受理截止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户口本上户籍为非农业户口,职业为粮农,是否能享受营养午餐?
请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农业户籍证明,如证明为农业户口,可以享受营养午餐.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户籍改革后,农业家庭户统称为家庭户,提供的户口簿无法确认为农业户口。正确做法:学生家长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性质证明,证明户籍改革前为农业户口。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23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免费营养午餐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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