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9623213、(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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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388号1号楼2楼203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26室
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此件同原件),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营业执照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市、区市场监管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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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准予注销;3、不予批准的条件,不予注销。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准予注销;3、不予批准的条件,不予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