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小木桥路683号,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0003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服务大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受理窗口
信函投诉: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小木桥路683号, 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00032)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合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 建设管理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民防专项验收意见 | 市民防办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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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一)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二)建设项目通过规划、消防等部门竣工验收;(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 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答:有民防结建工程的项目需要提供民防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民防专项验收意见》。
问:在竣工验收备案中,哪些工程需要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答:不需要,企业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后,打印并填写申请表,携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其他法定要件至窗口办理。
答: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备案机关备案。
答: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