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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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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等登录“一网通办”在线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 申请材料的原件及电子版本应清晰。
2.由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或CAD格式。如提供纸质材料的,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格式或原件尺寸提供。
3.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开发区内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告知承诺)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编办、公安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告知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开发区内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告知承诺)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编办、公安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5 审查人员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责任范围不合理的;(2)弃土弃渣未开展综合利用调查或者综合利用方案不可行,取土场、弃渣场位置不明确、选址不合理的;(3)表土资源保护利用措施不明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不合理、体系不完整、等级标准不明确的;(4)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但未按照水土保持标准、规范等要求优化建设方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等级的;(5)水土保持方案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的。
决定 2 部门负责人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责任范围不合理的;(2)弃土弃渣未开展综合利用调查或者综合利用方案不可行,取土场、弃渣场位置不明确、选址不合理的;(3)表土资源保护利用措施不明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不合理、体系不完整、等级标准不明确的;(4)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但未按照水土保持标准、规范等要求优化建设方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等级的;(5)水土保持方案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的。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批文 3年 点击下载 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条款 第18条
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条款 第25条
内容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2 依据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条款 第7条、第9条
内容 第7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第9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项目位置部分位于水土流失易发区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义务人为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建设项目超过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申请人应至哪里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根据市区分工,该类项目属于跨区项目,应由上海市水务局审批,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至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本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包含哪些范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1-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1〕73号),自2021年12月28日起,具体区域包括:(1)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陈行水源地、青草沙水源地、东风西沙水源地(2)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3)四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山三岛自然保护区、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4)森林公园:佘山国家森林公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共青国家森林公园(5)湿地公园:崇明西沙国家湿地公园(6)长江堤防内坡脚外侧20米(沪苏省界到南汇嘴)(7)虹桥商务区主城片区(8)临港南汇新城(9)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建设项目水保设施如何验收?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相关专业单位组织水土保持工程的自验工作,并形成自验报告。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由施工单位作为申请主体来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正确做法:应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申请主体来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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