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8036330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所有提交的材料须均真实、合法,原件扫描件应字迹清楚不模糊。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一) 首次执业备案的,应当填写备案表并上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申请执业备案承诺书、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股东或合伙人需提交全体股东或合伙人签名的、完整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实习评价材料; (二) 注销执业备案的,应当上传申请执业备案承诺书、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三) 变更执业备案的,应当上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申请执业备案承诺书、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股东或合伙人需提交全体股东或合伙人签名的、完整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40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合伙人或者股东在提交执业备案时也需上传劳动合同吗?
合伙人或股东无需上传劳动合同,但需提供担任股东、合伙人的证明,例如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全体合伙人签字的合伙协议。
如何办理执业专利代理师备案?
1.登录系统: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2.提交申请:点击导航栏【执业备案】填写、提交申请。3.备案审核:备案申请成功提交后进行审核,结果会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告知。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劳动合同仅上传盖章签署页。正确示例:须上传完整劳动合同。
1、《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2、《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的,应当自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的,应当妥善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并自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交解聘证明等,进行执业备案变更。专利代理师转换执业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自转换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执业备案变更,上传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担任股东、合伙人的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执业备案的,视为逾期未主动履行备案变更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予以变更。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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