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审批
电话咨询: (021)68542222-88105;(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smzy/qa/tourist/guide/qa?from=sy
窗口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80号综合窗口;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政务服务中心惠南分中心1-13号综合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zwdtSW/zwdtSW/zhaocha32/zhaocha.js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找茬窗口;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惠南分中心一楼26号找茬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云山路1080弄1号楼510室(邮编:200136)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申请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五份。
| 变更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套数和设置范围-申请书 | 原件 | 5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 变更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套数和设置范围-可行性报告 | 原件 | 5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 变更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套数和设置范围-筹备计划 | 原件 | 5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1 | 依据名称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 条款 | 第十三条 | |||
| 内容 | 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