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对本区学校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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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5号)组织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促使广大辅导员享有实现价值的自豪感、奉献教育的成就感、社会承认的荣誉感。 五、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与要求。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易班等新的工作载体,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3.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专职辅导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4.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辅导员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5.已获得往届全国和上海优秀辅导员、全国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5号)组织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促使广大辅导员享有实现价值的自豪感、奉献教育的成就感、社会承认的荣誉感。 五、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与要求。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易班等新的工作载体,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3.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专职辅导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4.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辅导员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5.已获得往届全国和上海优秀辅导员、全国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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