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方案评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2234500、(021)12345、(021)52564588*7758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业服务大厅C01-C0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10号窗口(邮编:20006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10号窗口(邮编:200062)
资料符合要求,资料包括: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
不含有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规划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管控和修复方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或核收土地使用权人已评审的方案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业服务大厅C01-C0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土壤法第64条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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