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9619547、(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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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6室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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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 已获得许可的燃气供气站点不继续进行燃气经营的,由设立站点的燃气企业提出。 2.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能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 已获得许可的燃气供气站点不继续进行燃气经营的,由设立站点的燃气企业提出。 2.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能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 |
1.企业申请注销的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和燃气经营许可证;3.燃气供应站许可证;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5.经办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件;5.与注销站点相匹配的燃气管理部门同意歇业的文件
常见错误:填写申请表时,企业名称处填写简称
正确做法:企业名称应该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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