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1. 准备申请文件(1)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还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2. 递交申请文件(1)网上提交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文件;(2)当面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纸件申请文件;(3)邮寄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 纸件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200125。3. 受理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审查。如专利申请文件未出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予以受理并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如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原因。不受理的文件不退回申请人。4. 缴纳费用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按照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金额缴纳专利费用。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办理结果 收费信息

办理结果RESULT

收费信息CHARGES

全部展开
您有1份活动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