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登记(设区的市级权限)

非机动车登记(设区的市级权限)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残疾人机动( 电动动)轮椅车理环节:本市户籍申请人请前往社区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非本市户籍请至各区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申请。(一)新车上牌。受理环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本市居住证及2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至全市任一区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提出申请。评估环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残疾人(非本市户籍)机动(电动)轮椅车登记受理回执单》至评估医院进行身体条件评估。购车环节:申请人携带《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牌登记表(非本市户籍)》、身份证至销售门店购买符合《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的车辆。登记环节: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残疾证、《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牌登记表(非本市户籍)》、购车发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以及车辆至受理地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登记。 (二)交旧车购置新车。受理环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本市居住证、2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以及旧车至全市任一区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满70周岁需身体条件评估)。购车环节:申请人携带《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置换登记表(非本市户籍)》、《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旧车回收拆解凭证(非本市户籍)》、身份证以及旧车至销售门店交投旧车并购买新车。登记环节: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上海市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置换登记表(非本市户籍)》、购车发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车辆等材料至受理地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办理。(三)交旧车不购新车。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和旧车至全市任一区交管支队非机动车业务窗口办理。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销售商出具的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制造厂商等出具的载明车辆信息的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残联等部门出具 原件 4 纸质 必要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车辆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本市核发,在有效期内。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残疾人证 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及伤残人民警察证等证件。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销售商出具的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制造厂商等出具的载明车辆信息的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车辆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销售商出具的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制造厂商等出具的载明车辆信息的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残联等部门出具 原件 4 纸质 必要
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本市核发,在有效期内。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残疾人证 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及伤残人民警察证等证件。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销售商出具的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制造厂商等出具的载明车辆信息的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车辆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数量限制 QUANTITATIVE RESTRICTION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是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公布数量限制的其它方式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其它方式
其他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1 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条款 16
内容 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条款 18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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