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电话咨询: 80363300
投诉电话: 021-12345
下列注册商标,可以纳入保护名录:(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 定的驰名商标;(二)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三)遭受侵权假冒的商标;(四)存在他人商标恶意抢注损害其合法利益情形的商;(五)符合品牌建设要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商标。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资料,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告知申请人结果,网上公告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40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0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24〕2 号)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商标,市知识产 权局可以依照下列方式纳入保护名录:(一)经商标权利人同意,由市知识产权局主动纳入;(二)由区知识产权局依商标权利人申请受理后初审上报,并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同意纳入。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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