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劳动能力鉴定代办承诺书(必要时可下载)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公安派出所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劳动能力鉴定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可下载)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上海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窗口领取或一网通办下载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精神疾病病史摘要(必要时可下载)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调整现场鉴定时间申请表(必要时可下载)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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