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外籍、台港澳居民)参保登记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招(录)用手续。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单位向市社保中心各分中心申请,市社保中心各分中心受理、审核并操作,当场办结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陆家浜路265号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一楼经办服务大厅1号窗口-任意窗口流动叫号;各社保分中心地址: 点击查看注: 1、单位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2、社保分中心可结合现场管理调整受理窗口,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全文。3.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全文。4.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18号]全文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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