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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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等登录“一网通办”在线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申请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管道封堵单位名称、临时封堵位置、临时封堵管径、临时封堵日期、计划启封日期等信息应与《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相一致。
3.由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或CAD格式。如提供纸质材料的,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格式或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原件 0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编办、公安等部门) 复印件 0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临时排水方案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排水养护责任单位出具的意见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与排水运营责任单位签订的临封期间临时排水配合协议书及防汛责任协议书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通过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地区排水安全和地区排水正常运行(符合《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286)、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等条例、规范规定),不影响汛期和非汛期日常排水安全和排水水质要求; 2.已获得临时封堵排水管道行政许可决定书期满10日前;3.确保地区汛期和非汛期排水安全和运行,符合排水水质要求;4.符合承担临时封堵范围内汛期和非汛期排水安全责任要求。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通过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地区排水安全和地区排水正常运行(符合《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286)、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等条例、规范规定),不影响汛期和非汛期日常排水安全和排水水质要求; 2.已获得临时封堵排水管道行政许可决定书期满10日前;3.确保地区汛期和非汛期排水安全和运行,符合排水水质要求;4.符合承担临时封堵范围内汛期和非汛期排水安全责任要求。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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