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补领居民身份证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警民互动栏目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1、上海户籍;2、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在三年有效期内;3、已采集过指纹信息;4、无涉及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记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身份证补领”进入聚合页面办理。补领前需经在线资格核验通过方可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太阳山路38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号窗口(业务主管部门,不提供线下办理服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23:59(24小时在线申领)
常见错误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是否收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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