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长护险需求评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窗口咨询: 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具体地址请至“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查询
投诉电话: 021-12345
全程网办,登录时验证身份即可(特殊人群),线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本市重残人员验证身份后,通过随申办APP申请;2、其他人员需要长护险需求评估,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有效证件可至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万航渡路767弄56号1-3号窗口(综合窗口);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具体地址请至“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查询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04:30(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办理流程和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2号)六、初次评估流程 (一)评估申请 申请人可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通过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就近办理,填写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社保卡(医保卡);3、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一网通办工作进展,前款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获取的,将告知申请人免于提供。(二)受理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结果告知申请人。2、根据本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评估申请按照《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2﹞17号)及《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办理流程和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医保规﹝2022﹞2号)文件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按规定无需个人提供由居村组织出具的“身体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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