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审批(终审)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8281000
窗口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材料扫描件光盘。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XX小贷公司变更名称申请书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企业递交材料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企业递交材料的流程?
企业向区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请,由区主管部门预审后报市金融办审批。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提供近1年审计报告。 正确做法: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
(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规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二)《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沪府办发〔2016〕42号)第三条 工作机制与审批程序规定:市金融办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除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受理区试点申请;二是负责复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等事项;三是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价;四是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审批格式文书等。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权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3.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 行政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举报。5. 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3.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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