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核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1851128、(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cccmb.cnca.cn),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形式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材料目录对材料形式、数量等要求。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CCC免办申请材料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大厅A22-A2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11:30—12:30提供咨询服务)
常见问题
CCC免办证明的受理网址是什么?
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cccmb.cnca.cn。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市场监管局办理免予办理强制性认证证明。正确示例:无需到场。CCC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cccmb.cnca.cn。
1.《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产品检测,经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进口,并按照申报用途使用:(一)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二)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三)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四)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五)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六)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七)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八)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九)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2.《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告[2019]13号,2019年3月13日印发)三 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确认,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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