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申请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2504100;(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材料;2、街(镇)残联在对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3、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按流程予以补贴。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遵义路天山三村25号区残疾人事务受理点一楼大厅1号窗口;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法华镇路521号新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63弄8号江苏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268号华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88弄6号2楼周家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天山二村64号乙天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206号仙霞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30弄51号虹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窗口;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82号程家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新泾一村144号北新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残联窗口;上海市长宁区泉口路66号新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居家养护服务吗?
可以,请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人户分离对象)。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做好本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5〕8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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