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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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详见申请表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详见申请表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居村委上门协助申请人填写,街镇核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完成后上传至附件。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儿童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收养登记证等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儿童1寸电子照片 居村委负责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残疾证明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重病相关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失联证明材料 居村委上门协助申请人报案,如无法查找,协助做好《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相关工作,街镇负责核验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被遣送(驱逐)出境的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死亡的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父母失踪的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监护不当证明材料 居村委协助收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救助保护机构、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监护人身份证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监护人资格材料 居村委上门协助儿童与委托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被保障对象学籍证明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儿童本人或申请人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居村委上门收集,街镇负责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其他部门及会商说明材料 街镇或区民政局召集多部门会商形成的材料,或获取其他部门证明材料后,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附件。 原件和复印件 4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5-11号窗口;1.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2.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3.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8号;4.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5.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6.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华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真华路1112号;7.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德都路111号;8.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盛桥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一村18号;9.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松兰路826号;10.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新路216号;11.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电台南路7号;12.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家园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445号-2;13.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河曲路108号;14.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15.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556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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