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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1002室 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1.备案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 A4 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 寸提供; 3.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1.备案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 A4 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 寸提供; 3.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 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备案表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船舶证书 | 海事管理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市场监管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企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经营者从事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以及船舶等有关信息向市或者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经营者从事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以及船舶等有关信息向市或者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