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零星办理)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962218
网上咨询: www.shyb.gov.cn
窗口咨询: 详见上海医保网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查询所得地址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办理方式
1.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点应当对参保登记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其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保的情况。对户籍等不符合参保条件,或已经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外省市医保等待遇的人员,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材料退回。对初步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发给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告知单》,告知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2.医保服务点完成登记受理工作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将登记表与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并送交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特别程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宝东路879号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10室;1.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 2.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 3.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8号; 4.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 5.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 6.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华分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真华路1112号; 7.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德都路111号; 8.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盛桥分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一村18号; 9.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松兰路826号; 10.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新路216号; 11.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电台南路7号; 12.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家园分中心: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445号-2; 13.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河曲路108号; 14.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 15.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556号。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错误:就业年龄段人员不可参加居民医保正确:本市户籍就业年龄未就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但需额外提供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错误:大学生不参加医保,看病直接学校负担正确:本市大学生也参加本市居民医保错误:只要不在特定登记期限(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完成登记缴费,就会有3个月等待期正确: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如户口迁移至本市)不舍等待期,新生儿出生当年居民医保有效期追溯至出生当日
1.沪府发〔2015〕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2015年10月22日颁布)第三条、第四条 第三条(管理部门):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审核、征缴、结算等经办业务。第四条(登记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登记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等除外)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登记缴费期内,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的个人缴费可以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按代办性收费程序代为收缴后,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统一办理。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就近的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参保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参保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按要求提供参保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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