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争议调解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51
投诉电话: 021-12345
1、职工合法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2、提出的调解诉求有事实依据;3、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4、未经其他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等途径处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登录随申办工会维权服务—“劳动争议调解”事项进行申请。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西藏中路120号二楼法律援助号窗口;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西藏中路120号2楼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23号窗口;浦东新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内设),浦建路1619号(龙阳路口)一楼,58660765,周一至周五9:00-16:30;徐汇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虹桥路432号,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长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愚园路1250号二楼,62319039,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00-5:00;普陀区总工会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志丹路8号,62449105,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周五上午9:00-11:30;虹口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飞虹路528号,25658868,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杨浦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靖宇东路118号,65868387,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服务窗口,中山南一路555号一楼,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胶州路699号,52359391,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夏令时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宝山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牡丹江路215号一楼,56166873,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30;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莘东路505号2楼(庙泾路路口)52271638,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嘉定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洪德路995号(嘉定区工人文化宫南大厅),6906723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金山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仲裁院窗口,金山区海汇街15号,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会分中心,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871号2号楼2楼,57821000,*8010,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青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车站路35号,59731198,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夏令时:下午2:00-4:00);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会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37100577,周一至周五 8:30-11:00,13:30-16:30;崇明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崇明区城桥镇朝阳门路17号102室,69692126,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的通知(沪工总法【2012】107号) 第八条 职工法律援助的形式:(一)...(二)...(三)...(四)参与协商、调解(五)...(六)...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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