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55127328、(021)55127329、(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ww.sh12345.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巴林路76号1号楼1楼虹口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结婚登记大厅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巴林路76号1号楼3楼303室虹口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办公室
户籍地为上海市虹口区的居民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不含有特别程序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窗口申请出具证明。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巴林路76号1号楼1楼虹口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结婚登记大厅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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