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办理结果 收费信息

1.《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三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负责,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考试办法。第五条: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市场需求,设置并确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设置: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3个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信息产业部组织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具体考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原中国计算机软件考试中心)负责。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和信息产业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现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第三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办理结果RESULT

收费信息CHARGES

全部展开
我要评
好差评
毕业季·夏日大礼包等你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