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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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已经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众有权进行查阅。对公开信息后发现企业在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数据或其他欺骗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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