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201劳模咨询室
信函投诉: 1. 投诉受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99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2. 信访受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99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办公室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使用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3.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需注明与原本无异意,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经办人身份证件 | 无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扣缴税款登记证 | 无 | 原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原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