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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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rs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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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rs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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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就业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户籍地为本市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本市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本市; (2)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单位或个人向市社保中心各分中心申请,市社保中心各分中心当场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操作、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陆家浜路265号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一楼经办服务大厅1号窗口-任意窗口流动叫号;各社保分中心地址: 点击查看注: 1、用人单位至参保(项目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2、社保分中心可结合现场管理调整受理窗口,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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