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5896287;(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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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平凉路852号杨浦公证处窗口;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霍山路1083号国际设计交流中心6号楼2楼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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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投诉: online@yp-notary.com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申请人证明居民户口簿公证用途的材料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监护证明/委托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监护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