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备案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托育机构申请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托育机构章程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投资人(举办者)资格证明。投资人(举办者)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登记证书;联合举办托育机构的,应当依法签订《联合举办协议》。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投资人(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 上海市公安局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由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或建设工程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自我评价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房龄20年以上,应当提供《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托育服务用房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资格、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各项管理制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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