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8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311565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或涉及土壤污染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交认定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受理,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进行责任人认定,提交调查报告。 认定委员会进行报告评审,生态环境部门和规资部门共同认定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三江路55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01号窗口;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三江路55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0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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