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批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批准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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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2、涉及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3、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4、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5、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6、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未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的。2、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小于原有规模的。3、迁建工作未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4、迁建所需费用不是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的。5、限期整改,半年内未达到要求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2、涉及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3、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4、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5、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6、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未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的。2、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小于原有规模的。3、迁建工作未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4、迁建所需费用不是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的。5、限期整改,半年内未达到要求的。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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