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6615203;(021)56615208;(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bjxf.sh.gov.cn/310000W0016/let.getXZ.do?id=89b1e63f-fe52-4ee7-b49e-e17039dc01ce&TYPE_FLAG=21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wbjxf.sh.gov.cn/310000W0016/let.getXZ.do?id=a07934a9-20fc-4bef-a32e-49809f2bdf92&TYPE_FLAG=22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白河路75号1楼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接待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北京西路99号 邮政编码:200003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纪委
按照《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执行
成果和原始地质资料清单 | 下载表格,填写上传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勘探点平面图AutoCAD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岩土工程勘察数据库 | 申请人提供勘察数据库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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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5 | 受理人员 | 按《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附件规定的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并且属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活动所形成的各类地质资料。 |
涉密地质资料汇交验收请至上海市地质资料馆(灵石路930号地质大厦1005室)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常见错误:在填报《成果和原始地质资料清单》时,单位名称处填写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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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 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平台下载/需纸质汇交凭证的,EMS送达 | 需纸质汇交凭证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 其他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