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

亲子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形式标准

一、材料要求: 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移民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永久居留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材料目录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2寸近期证件照2张(申请人本人应当在出入境办证点内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电子证件照。此外,还需提供2张2寸近期证件照,证件照应为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照,尺寸48mm×33mm,人像脸部宽度大于等于18mm±1mm,头顶发迹距照片上沿1.5mm~2.5mm,人像下方以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或锁骨为宜。)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中国籍父或母的身份证和常住上海的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或母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签发页、父或母资料页及其变更页。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收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国外出具的,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父母的结婚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父母离异的,应出具被投靠人对该子女具有唯一监护责任的证明,如法院裁决书等)。国外出具的,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子女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须先办理国籍认定手续。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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