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连续满5年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26097646
窗口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单一窗口23-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宝杨路158号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根据当年度政策要求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奖励费金额多少?
一次性奖励费为2500元。
奖励费可循环发放吗?
本奖励仅一次性发放。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报送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正确做法:只有非师范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才可以申请。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1997年10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3日公布)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当年度政策要求申请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符合当年度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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