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7961792、(021)12333
窗口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1号楼底楼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7-1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公室(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903-2室 )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劳动就业-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在线申请;或向企业纳税地(社会组织向组织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对经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自公示通过的次月起,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生成补贴名单,并将补贴资金核拨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1号楼底楼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7-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线上无法申请补贴怎么办?
用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线上无法申请补贴的,可携带下列材料,前往企业纳税地(社会组织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1.《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3.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等材料;4.劳务派遣公司需提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说明》及《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使用协商证明》;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申请材料样张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办事指南中下载。)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