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961970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CM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事务服务区综窗6号-29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事务服务区综窗6号-29号窗口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邮编:20215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527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1楼101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527室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邮编:202150)
电子邮件投诉: cmyg@live.cn
1.备案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 A4 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 寸提供; 3.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备案情况档案。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备案情况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