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96119、(021)34126958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04-F1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04-F12号窗口 邮编:20119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松路585号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邮编:201199)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或直接到区消防救援支队举报火灾隐患,并应提供火灾隐患的具体地址、部位、内容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04-F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行政奖励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时两者合并采用。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行政奖励是否都是物质奖励? 解答:行政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时两者合并采用。
《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七条 本市鼓励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本市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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