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接受电话咨询, 点击查看;上海市民服务热线:(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随申办”“亮证”模块中(包括调用长三角电子证照),可亮证电子证照的,免交实体证照(首申除外)或交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环节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允许减免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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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发证环节 |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2)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 (3)损坏换领、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