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交验《备案人员名单》所载备案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备案人员为外省市户籍的,还需交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交验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共三联)原件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