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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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证照 当次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条款 第二十六条
内容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条款 第十条
内容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2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条款 第十一条
内容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条款 第十五条
内容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4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条款 第十二条
内容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哪些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装饰装修工程的设备图纸,是否需要盖注册公用设备师印章?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1]9号)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设计各主要工种(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负责人应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担任,各专业负责人应在本专业图纸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文中,关于“消防设施变动”是否有更详细的定义?

“消防设施变动”的范围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3]97号)文中第三点“进一步明确装饰装修工程中关于消防设施变动的范围”执行。

常见错误示例

错误做法:建设项目设计中如遇到与现行规范有冲突的设计可以通过专家评审后通过消防设计审查

正确做法:目前,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范围为:(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三)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实无法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除以上三种情形外,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执行规定,不得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规避或降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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