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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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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