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本市各区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窗口接受电话咨询, 点击查看;上海市民服务热线(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区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窗口接受咨询。详细地址可登陆“随申办”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在“政务地图(本市线下上牌点查询)”专栏查看相关办理点。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 无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车辆销售发票 | 销售企业出具 | 原件 | 4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电动自行车通过3C认证的证明 | 销售商出具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销售商出具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条款 | ||||
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