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9525901、(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1.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澄浏中路2560号 嘉定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2.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德富路1288号国资金融大厦4楼、6楼 嘉定区民政局监察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德富路1288号国资金融大厦4楼、6楼 嘉定区民政局监察室 ( 邮编:201821)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 | 到收养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申请人有效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的声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收养登记证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三)撤销收养登记1.准予批准的条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三)撤销收养登记1.准予批准的条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