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693165、(021)12345、(021)69696988-8571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248b0981-92eb-4504-940e-4bb6f801df5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608室;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6室
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劳务派遣单位在填报派遣员工总数时,是否包括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的人数?
在填报派遣员工总数时,应剔除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
劳务派遣单位在填报用工单位总数和派遣员工总数,是否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服务的单位数和人数?
在填报用工单位总数和派遣员工总数时,应剔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服务的单位数和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