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查询、合规一码通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关于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涵盖的时间范围。

专用信用报告涵盖的时间范围请按照办事场景的需要选择,最长可以从2020年1月1日起到当前日期的20天前。

关于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应用场景。

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场景主要包括金融(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商务经营(如参与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行政管理(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等场景。

关于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实施领域。

全市41个实施领域包括:发展改革领域、经济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科技领域、公安领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划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水务(海洋)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消防领域、审计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医疗保障领域、公积金管理领域、税务领域、刑事领域、文化市场(含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体育等)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教育领域、民政领域、司法行政领域、财政领域、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资监管领域、统计领域、林业领域、民防(人防)领域、档案领域、征兵领域、气象领域、烟草专卖领域、地震领域、通信管理领域、机场管理领域。

关于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涵盖的违法记录范围。

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以下统称“出证机关”)等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客观记载。除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违法记录;经营主体行为已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列入违法记录。经营主体刑事领域的违法记录,参照相关规定确定。

关于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适用范围。

登记注册在本市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可以开具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以下简称“专用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记录的情况。

常见错误示例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

致敬劳动者
点击查看精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