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一楼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用人单位向受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申请材料。2.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审核。3.市外国专家局应当自收到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决定通过后可以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推荐函》。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一楼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申请人基本条件: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2、符合《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来沪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的外籍人才。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常见错误示例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16〕19号)二、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 (四)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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