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021)56692199、(021)56571027
窗口咨询: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厅,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道、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待窗口: 1.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吴淞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3. 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7号张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4. 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大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5. 杨行镇:松兰路826号杨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6. 月浦镇:德都路111号B304室月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7。顾村镇:电台南路5号顾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8. 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罗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9. 罗泾镇:潘新路216号罗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0. 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304室庙行镇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宝山区役军人服务厅23号窗口,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道、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待窗口: 1.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吴淞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3. 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7号张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4. 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大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5. 杨行镇:松兰路826号杨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6. 月浦镇:德都路111号B304室月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7。顾村镇:电台南路5号顾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8. 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罗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9. 罗泾镇:潘新路216号罗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0. 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304室庙行镇退退役军人服务站;11. 淞南镇:长江路556号淞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2. 高境镇:河曲路108号高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3.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真陈路1000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厅25号窗口
信函投诉: 友谊路15号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99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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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0 | 受理人员 | 从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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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
无